@KTzone » 日常 - 新聞時事 » 退歐公投結束,英國“後悔藥”的4種吃法


2016-6-29 12:17 宅~有何不可
退歐公投結束,英國“後悔藥”的4種吃法

[img]http://imgcache.sina.com/?s=VoVfBAjKKaaOAZzJG7xIKokD0vGvKq1LvZAsQuuoCaxq8xjiLnWPymAsYweUEchzx7XvEtJiFcShXv%2BPTlEuAxT6JpKP1[/img]
  周日,倫敦中部的一個紀念品小攤。嚴格意義上說,英國脫離歐盟公投的結果是沒有法律約束力的。
  華盛頓──自從英國投票脫離歐盟,也就是所謂“Brexit”公投以來,已經造成瞭嚴重的混亂,公?的關註日益集中到一個極端的選擇上來:他們能擺脫公投結果嗎?
  戴維·卡梅倫(David Cameron)首相周一說,他認為公投具有約束力,“以最佳方式實施這個決定的工作必須馬上開始。”但是他也說,他會在自己於10月辭職之後,讓繼任者來開展這一工作。這留下瞭至少四個月的時間,在這期間,英國可以決定不繼續進行這一工作,從而避免脫離歐洲所帶來的後果。
  如果下一任首相啟動脫離歐洲的進程,英國還會有兩年的時間來談判脫離歐洲的條件。歐盟規定,兩年期滿後,其成員資格會自動廢除,理論上,英國可以利用這段時間來談判另一種方案。
  在這兩個窗口期,英國還有其他一些選擇,可以讓自己留在歐盟之內。每種方案對於歐洲和英國自身都有很大的風險和缺陷——但離開歐盟也是一樣的。
  [b]選擇一:什麼都不做[/b]
  公投是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。脫離歐盟進程要到首相正式啟動《歐盟憲法條約》第50條後才能開始。所以,未來的首相在理論上可以當做公投根本就沒發生過。
  通過拒?由他本人來啟動《歐盟憲法條約》第50條,卡梅倫其實已經拖延瞭實施這一進程的時間。他在保守黨內可能的繼任者有兩人,其中特麗莎·梅(Theresa May)反對脫離歐盟,鮑裏斯·約翰遜(Boris Johnson)則是英國脫離歐盟的重要倡導者,而他已經改變瞭主意,於周一承諾,變化“不應該來得太快”。
  議會大多數成員都反對離開歐盟,他們可能會支持一位拒?啟動《歐盟憲法條約》第50條的首相。但這無異於否決瞭1740萬投票選擇離開歐盟的英國人的意願,在這個以民主價值為驕傲的國傢裏無疑是過於極端的方式。
  這也會激怒導致離歐派勝利背後的潛在政治力量:民粹主義日益增長的憤怒、對似乎並不可靠的政府體系的不信任,以及相信整個體系在受到幕後操縱的看法。
  如果政府無視公投結果,很難預測支持英國脫離歐盟的選民會有什麼樣的反應,但是這樣的舉措有為極端勢力聲音賦權的風險。英國政治已經處在急劇動蕩之中,面臨著不確定的未來,議員們也都要面臨重新選舉。
  [b]選擇二:蘇格蘭的否決[/b]
  4月,上議院在一份報告中稱,任何脫離歐盟的決定都必須經過蘇格蘭、北愛爾蘭和威爾士的同意。
  威爾士選民支持英國脫離歐盟,北愛爾蘭的議會由支持脫離歐盟的政黨把持。但是蘇格蘭的選民大多反對脫離歐盟,主政的蘇格蘭民族黨(Scottish National Party)承諾將採取一切措施,留在歐盟之內。
  蘇格蘭首席部長尼古拉·斯特金(Nicola Sturgeon)稱她的議會可以拒?批準脫離歐盟,結果引發瞭一場憲法危機。
  這也可以為希望避免英國脫離歐盟的領導人提供瞭機會。下一任首相可以告訴選民,自己希望執行他們的意願,但是沒有蘇格蘭的同意是不可能脫離歐盟的。
  這至少比無視公投結果更有一點政治上的合法性。
  但是,如果英國的下一任首相有意脫離歐盟,英國議會可以廢除給予蘇格蘭否決權的這條法律。對此,斯特金的反應可能是發起新的蘇格蘭獨立公投——她已經威脅過,如果英格蘭離開歐盟,她就會這樣做。
  [b]選擇三:再來一次[/b]
  1992年,丹麥選民在公投中通過微弱優勢,拒?加入一項歐盟的基礎協定。11個月後,經過一系列外交上的被動局面,丹麥發起瞭第二次公投,這一次,選民投票通過瞭加入該條約。
  2001年也發生瞭類似情景——愛爾蘭選民拒?加入若幹歐盟協定,若幹年後在2008年的第二次公投中它們才得以通過。
  英國的選民也可以改變主意嗎?到星期一,也就是脫離歐盟公投之後的第四天,一項要求重新投票的網絡請願已經有瞭380萬個簽名。
  但是,假如今天就舉行第二次公投,?生不同結果的可能性並不大。確實有少數英國人在社交媒體上聲稱他們後悔投票決定離開歐盟,但民意調查結果表明,他們隻是極少數人。星期六,一項由ComRes進行的調查顯示,隻有1%投票選擇“離開”的人對結果表示不滿意(脫離歐盟派領先四個百分點,既以52%比48%勝出)。
  如果英國從歐盟獲得某些特殊讓步,比如允許英國為移民設置上限,那麼英國領導人是可以找到理由進行第二次公投的。當年丹麥與愛爾蘭領導人說服選民在公投中改變主意,用的就是這個方法。
  約翰遜周一說,英國“是而且永遠是歐洲的一部分”,在公投之前,他就暗示過自己可能會採取這個策略。“隻有一個方式可以帶來我們需要的改變,那就是投票選擇離開,”他3月在《每日電訊報》(The Telegraph)的觀點專欄中寫道。“整個歐盟的歷史表明,他們隻會在人們說‘不’的時候才傾聽他們的意見。”
  第二次公投可以令政客們聲稱,他們聽從瞭選民的意見,也支持歐盟,這樣可以既避免民粹主義的憤怒,也避免離開歐盟所帶來的經濟與外交後果。
  不過,歐盟領導人可能不會那麼贊同。如果成員國都以威脅退出來要求特殊讓步,這將會損害歐盟制定全歐政策的能力。這也會刺激其他成員國威脅進行退出歐盟的公投,這將會是一場危險的遊戲,很容易以災難告終。
  還有一個風險,那就是英國選民在第二次公投中還是選擇離開歐盟。如果這樣,就肯定沒有回頭路瞭。
  [b]選擇四:隻在名義上脫離[/b]
  《歐盟憲法條約》第50條給離開歐盟的國傢兩年時間,與歐盟就脫離後的關係進行談判,比如貿易與移民等事宜。
  如果英國達成一系列協議,大體上維持現狀,隻是去掉瞭正式歐盟成員國身份,那又會如何呢?
  這似乎也是約翰遜所考慮的。在本周日《每日電訊報》的觀點文章中,他承諾英國將會維持與歐洲的自由貿易和自由流動協定。
  《衛報》(The Guardian)的專欄作傢拉斐爾·貝林(Rafael Behr)則在Twitter上開玩笑說,“亦稱‘歐盟成員國’。”
  挪威就是一個榜樣,它不是歐盟成員國,但是卻加入瞭它的共同市場和邊境開放政策。
  “脫歐”的支持者們強調兩個目標:減少移民,讓英國擺脫歐盟的官僚主義。挪威式的格局在理論上可以限制移民,但會令英國更加受制於歐盟的政策制定者。
  如果英國選擇這條道路,它“將無法在歐盟制定影響到其公民日常生活的政策中進行投票或在場”,挪威前外交大臣埃斯彭·巴特·艾德(Espen Barth Eide)去年警告說。
  這樣一項協定也會令英國繼續繳納成員費,這筆款項是“脫歐”的支持者們承諾不再繳納的。
  法國經濟學傢尼古拉·維隆(Nicolas Veron)在佈魯塞爾的一傢研究機構Bruegel的網站上寫道,歐洲領導者們也或許會擔心樹立不好的先例,從而反對這樣的格局。
  他說,這些領導者希望向其他成員國發送“清晰而明確的”信號:如果離開歐盟,就不會毫無代價地享受成員國才能擁有的優惠待遇。這會是一個艱難而痛苦的分手,所以要想清楚。
  (來源:紐約時報)

頁: [1]


Powered by Discuz! Archiver 5.5.0  © 2001-2006 Comsenz Inc.